一、工薪发放需注意:
1.一般在职人员:每月纳入工资部分的绩效应选择“预发奖励性绩效”,其他各类发放应选择“其他奖励性绩效”
2.其他在职人员:教委备案年薪制人员发放应选择“年薪制”、其他校聘年薪制人员发放应选择“年薪制2”、柔性人才、博士后发放需按人员性质单独申报
二、劳务发放需注意:
1、讲课费、评审费及验收费发放需填写附件。
2、发放1000元(含)以上学生劳务或其他劳务需填写附件。
3、学生处发放的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按照相应“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等选项选择
4、研究生院发放的助学金选择“助研津贴”选项
5、体育部发放运动员补助选择“学生运动员补贴”选项
6、国交处发放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选择“留学生生活费”选项
7、其他部门发放学生劳务由学生薪酬进入选择发放类别为“学生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