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报销
文件依据:《会议费管理办法》(津理工财务[2016]5号)
《关于调整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津理工财务[2017]28号)
1、举办会议单位需要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月编报会议预算并填写《天津理工大学会议预算表》(附件1),履行会议费审批程序。
2、会议费报销需提供:会议预算表(附件1)、会议通知(包含会议议程)、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附件3)、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如通过会议中心组织会议,还需附上与会议中心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合同等相关资料)。
会议费的支付,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支付现金。使用公务卡结算需提供消费POS机凭条。
发票查验:金额在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包括连号发票累计金额)的发票,查验后,经办人需在发票背面注明“经查验本发票为真,xxx(查验人姓名)”字样;对金额在一万(含)元以上(包括连号发票累计金额)的发票,经办人报销时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中“发票查验明细”截图(打印件),作为原始凭证报销。(依据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报销管理的通知》(津理工财务处[2018]13号文)。
特别提示1:递交报销材料前,需到财务处管理科黄丹林老师处初审并核实预算支出等。
特别提示2: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有关规定,会议服务属定点采购项目,举办会议前请先到国资处办理相关政采手续。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会议类别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 计 |
学术类会议 |
300 |
140 |
110 |
550 |
行政类会议 |
280 |
130 |
90 |
500 |
附件1:天津理工大学会议预算表
附件2:天津理工大学会议费审批程序
附件3:天津理工大学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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