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服务通知 | 业务指南 | 下载专区 | 财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业务指南>>正文

教师因公出国费用报销流程
2018-11-01 17:24 刘红林 

教师因公出国报销

    文件依据:《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津理工国交[2016]82号)

1、 教师因公出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赴国外进行校际间交流活动的,需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津理工国交[2016]82号)。

2、教师因公出国报销环节需准备的材料:天津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国际会议邀请函、《天津理工大学公派出访申请表》(见附表一)(提供表样)

出国机票需经政府采购。如果在财政局“政采网”上无中国至出国地的航班,或出行时间限制没有合适的航班,可以截屏留作凭据,可以允许在其他网站或航空公司网点购买。

机票和国外住宿票据如果是外币发票,需国交处审核盖章确定,翻译成中文含义及开票日人民币兑换汇率,并出具《公派出国费用审核用表》(见附表二)(提供表样)

财务审核人员审核票据,并依据《公派出国费用审核用表》中核定的额度报销飞机票、住宿,按天核算伙食补助和公杂费,除此之外不再报销其他费用。

    3、教师或学生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需提供出国申请文件,先到国交处审核,由国交处出具《出国(境)研修资助证明》(见附件三),财务审核人员按每月补助标准核算相关费用。



附件【附件1:天津理工大学公派出访申请表(教师用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公派出国费用审核用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出国(境)研修资助证明.doc已下载
附件【教师因公出国费用报销流程.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 关于国外发票报销的通知
· 津理工财务〔2020〕7号关于印发...
· 重要通知: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提醒
· 关于采购国产设备必须开具增值...
· 关于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 财务日常业务问答
· 关于固定资产业务投递报销时间通知
· 天津理工大学仪器设备维修验收单
开户名:天津理工大学      
开户行:农行天津阳光支行  
账  号:02020501040000161  
开户行行号:103110002050
联行号:1030123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121200004013590223  
 

版权所有:天津理工大学财务处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政编码:300384